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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1.14 乳油 全克

世纪农药网自营-山东省泰安市宝丰农药厂

产品规格:300ml*20瓶/件 ¥435元

规格:已选 300ml*20瓶/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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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分类:杀虫剂

产品编号:1183733

产品规格: 300ml*20瓶/件

有效成分: 甲氨基阿维菌素 1%

推荐起订量: 1

生产厂家:世纪农药网自营-山东省泰安市宝丰农药厂

PD证:PD20142570

发布时间:2022-06-16

防治对象:小菜蛾

使用技术要求:
1. 应于甘蓝小菜蛾始发期用药,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间隔7-10天再补喷一次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:
本品为残效期长的杀虫剂,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,其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,对作物无内吸性能,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,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 3、施药后要立即标志表示,以免人畜等进入。 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6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7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8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9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10、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(水田)
中毒急救措施:
1、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2、不慎吸入,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,立即请医生诊治;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。3、不慎接触皮肤,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,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。4、不慎溅入眼睛,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,并请医生对症治疗。5、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等) 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备注: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:1.14%。
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1.14 乳油 全克

¥435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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